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实抓紧抓细防凌各项措施。
《通知》强调,要层层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凌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工程、重要环节的防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及气候变化,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地面定点观测、专人巡测等“天空地”立体监测手段,全面掌握开江动态。适时组织联合会商,科学研判防凌形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通知》要求,有防凌任务的市县要结合各自防御重点区域开展防凌备汛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督导工程、物资、队伍、预案等各项防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巡查防守,提前落实高风险区应急处置措施,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对易发凌汛冰坝江段进行主动防凌破冰,防止灾害性冰坝形成。要加强值班值守,保证凌汛期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有领导带班,及时准确报送凌汛防御突发事件及重要工作情况。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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